核心提示:新标准将范围由“适用于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修改为“适用于炼乳和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定义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
类别标准 | 国家标准 |
颁布日期 | 0000-00-00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
实施日期 | 0000-00-00 |
颁发部门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2022年12月30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GB 13102-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现就新标准解读如下:
一、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新标准将范围由“适用于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修改为“适用于炼乳和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定义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
二、对理化指标进行了修改
增加淡炼乳、加糖炼乳的非脂乳固体要求,补充说明“蛋白质含量的计算。调制炼乳“蛋白质含量的计算。新增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理化指标要求。
三、修订了微生物相关要求
新标准要求“经热处理的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以及加糖炼乳、调制加糖炼乳,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5的规定;“加工中不进行热处理的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19301的规定。”
四、新增了对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贮存、运输和标签标识要求
新标准要求“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在冷藏或冷冻状态下贮存和运输,应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确标示‘热处理工艺’或‘非热处理工艺’。”
五、企业应对
企业应了解、掌握各类浓缩乳制品的定义,熟悉产品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修订情况,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做好关键点控制等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