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GB 5749-202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行,代替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类别标准 | 国家标准 |
颁布日期 | 0000-00-00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实施日期 | 0000-00-00 |
颁发部门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GB 5749-202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行,代替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新标准的水质指标由原来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将高氯酸盐、乙草胺、2-二甲基异茨醇、土臭素正式作为扩展指标加入到新标准中。另外参考指标由之前的28项调整为55项,其中主要增加项目为有机磷农药及全氟化合物(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臭味化合物如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硫化物等。
相应的2022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意见稿变动很大,其中有机污染物的部分尤为明显。其中的第八部分主要规定了饮用水中常见的有机污染物,如微囊藻毒素,烷基酚,环烷酸,PPCPs等的检测方法,第九部分则明确了饮用水中痕量农残的检测项目,方法及指标,此外意见稿的第十及第五部分则为主要针对饮用水中消毒副产物残留,如氯酸盐,高氯酸盐等的检测方法。
GERSTEL饮用水检测解决方案
GERSTEL饮用水检测解决方案可实现的方法和技术包括:在线SPE-LC/MS/MS
直接液体进样
搅拌棒吸附萃取SBSE-GC/MS(/MS)
在线固相微萃取SPME-GC/MS(/MS)
气相色谱-嗅闻技术 GC-O-MS
可以实现对以下污染物和臭味物质超痕量的监测,一网打尽GB5749-2022标准中的目标分析物:臭味化合物:2-二甲基异茨醇、土臭素、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硫化物
全氟化合物:如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
消毒副产物残留:氯酸盐、高氯酸盐
邻苯二甲酸盐
农药残留
激素、药物残留
有机污染物:如微囊藻毒素、烷基酚、丙烯酰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