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要求及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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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邓梅清
2024-07-29 15: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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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压力蒸汽灭菌器分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二大类。

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压力蒸汽灭菌器分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二大类。

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原理为利用重力置换原理,使热蒸汽在灭菌器中从上而下,将冷空气由下排气孔排出,全部由饱和蒸汽取代,利用蒸汽释放的潜热使物品达到灭菌。

一、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分为4类:

1. 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2.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特点是排气阀位于侧面下方

3. 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4.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适用于对器械的快速灭菌,作用时间短,速度快,全过程仅用6-15分钟。(135℃,维持3-4分钟)

实验室所用的培养基、平板等器具灭菌采用的方式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常用的灭菌器为立式压力蒸汽灭和菌器和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二、灭菌要求

1. 所有需经灭菌的物品首先要清洗晾干,玻璃器皿如吸管用牙签尖端放在棉花的中心,轻轻捅入管口,松紧必须适中,管口外露的棉花纤维统一通过火焰烧去(为了过滤有菌空气的进入),把不同量程的分类,然后尖端裹一层纱布,再用报纸拧紧;平皿用报纸(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包装严密;如用金属筒、微波炉盒装离心管应将上面气孔打开、采样瓶应拧松,灭菌完毕取出时应关回。

2. 灭菌物品的要求

(1) 装培养基的三角瓶,盖好纱布,用牛皮纸包好,试管要塞好塞子,标上名称、体积、灭菌日期。

(2) 管或瓶应有塞,再用牛皮纸包好,不宜用报纸包,因油墨气味可能影响细菌生长。空试管和空瓶口应朝下,且不能完全密闭,带螺旋帽的管瓶,灭菌时应将螺旋帽放松,玻塞容器灭菌时应在塞子与容器间填一纸条以利气体流通,灭菌后再塞紧。

(3) 金属包应平放,盘、碟、碗等应处于竖立的位置;盘、盆、碗等器皿类物品,尽量单个包装;包装时应将盖打开;若必须多个包装在一起时,所用器皿的开口应朝向一个方向;摞放时,器皿间用吸湿毛巾或纱布隔开,以利蒸汽渗入;纤维织物应使折叠的方向与水平面成垂直状态;玻璃瓶等应开口向下或侧放以利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

(4) 市售铝饭盒与搪瓷盒,不得用于装放待灭菌的物品,应用带通气孔的器具装放。

(5) 用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25cm。

(6) 待灭菌物品的填装量不应超过锅内容积的80%,物品应放置锅内搁架上或铁丝筐中。

(7) 装放时,将难于灭菌的大包放在上层,较易灭菌的小包放在下层;金属物品放下层,织物放上层,物品装放不能贴靠门和四壁,以防吸入较多的冷凝水。

3. 灭菌后处理:已灭菌物品从灭菌器中取出,应仔细检点放置,以免再污染。

(1) 待压力恢复到零时,自然冷却至60℃后开盖取物,如为液体物品,不要打开排气阀,待自然冷却,压力恢复至零,温度降到60℃以下再打开盖取物,以防止突然减压液体剧烈沸腾活容器爆破。

(2) 灭菌后物品,按正常情况已属无菌,从灭菌器中取出应仔细检查,以免再度污染。物品取出,随即检查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坏或胶塞脱掉,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3) 取出的物品,如为包装有明显的水浸者,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培养基或试剂等,应检查是否符合达到灭菌后的色泽或状态,如发现破裂、水分浸入、色泽异常、棉塞被培养基沾染等、均应挑出弃去。

(4) 取出的物品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液,均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5) 检查取出的灭菌物品上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未达到或有可疑点者,视为不合格弃之;取出的合格灭菌物品,应标明灭菌日期,合格状态标识(深褐色化学指示胶带),严禁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6) 对需干燥的物品应置于60℃烘箱内将瓶内冷凝水烘干。(定量用的玻璃器皿不能在超过60℃条件下加热,否则不准确)。

(7) 冷却后的灭菌物品应存放于贮藏柜或洁净室内,分类放置。灭菌物品应贮存在离地高于20cm,离顶50cm和离墙远于5cm处,以减少来自地面,屋顶和墙壁的污染。

(8) 每批灭菌处理完成后,登记使用记录,记录灭菌品名、数量、温度、时间、操作者。

(9) 灭菌后的容器应在2周内使用。超过有效期(潮湿多雨季节应适当缩短天数)应重新灭菌。

4. 日常维护:每日检查门框与橡胶垫圈有无损坏,是否平整,门的锁扣是否灵活,有效;检查压力表在蒸汽排尽时是否到达零位;每周更换灭菌腔内的纯水和清洗,擦拭设备外表面;每月检查并清洁密封圈。由柜室排气口倒入500mL水,查有无阻塞。

5.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 (附2021年第1号修改单),快开门压力锅体积大于30L,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 都要持有特种设备证上岗。

三、灭菌效果监测

对灭菌效果监测包括化学监测法、生物监测法和物理监测法。

1、检验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

2、使用范围:用于121℃、115℃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

3、监测频率:每次灭菌物品时进行化学监测,而生物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并将结果填写在记录中。

4、化学指示剂监测(化学指示胶带)

1)  化学指示胶带储存于室温(15℃~30℃),相对湿度为35%~60%。避光(包括太阳光、荧光灯及紫外线消毒灯光)、避湿;不得与有污染或有毒化学品共处。

2)   说明:斜形条纹内含特殊热敏燃料,在一定得温度、湿度和时间作用下,由米白色变为深褐色,如变色不均匀或不彻底,可提示该包裹未经过符合条件的灭菌处理。本品可起固定封包作用,遇水时燃料不易受损,并可书写记录,灭菌后颜色不易褪去。

3)  使用方法:取一定长度的本指示胶带,直接粘贴于容器外,亦可直接用记号笔在胶带上记录。

4)   物品包捆扎不宜过紧,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

5、生物监测:商品化生物指示剂(121℃:嗜热脂肪杆菌芽胞ATCC 7953或SSI K31株,115℃:枯草芽胞杆菌黑色变种 ATCC 9372)。

1)监测方法:将蒸汽自含式生物指示剂放置于试管,放在灭菌锅内的3个点,即上层、中层、排气口各一个点。灭菌后,取出生物指示剂与一支对照管(未灭菌的含菌管)放置培养。只有对照管为阳性,其生物检测结果才算有效。

2)121 ℃(0.12 MPa、102.9 kPa(1.05 kg/cm2))灭菌:灭菌完毕,取出121℃生物指示剂后至少冷却10分钟以上,方可挤破生物指示剂内安瓿,否则有可能导致安瓿的碎片伤人。一起放置于56℃±2℃恒温培养箱培养48小时后,观察最终结果。指示管不变色(紫色),表示灭菌通过;指示管变色(黄色),表示灭菌不通过,同时培养阳性对照管(未灭菌)应为阳性(黄色)。

3)115 ℃(0.078MPa)灭菌:37 ℃培养72h后,指示管不变色(橙色),表示灭菌通过;指示管变色(黄色),表示灭菌不通过,同时培养阳性对照管(未灭菌)应为阳性(黄色)。

6、物理监测:留点温度计法、热电偶法

定期监测(委托计量机构):应每年用温度压力检测仪监测温度、压力和时间等参数,检测仪探头放置于最难灭菌部位。

 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灭菌温度波动范围在+3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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