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931-2024 《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卫生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法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的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消毒范围、消毒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贮存、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以化学反应产生二氧化氯消毒剂的发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7 白砂糖
GB/T 320 工业用合成盐酸
GB/T 534 工业硫酸
GB/T1616 工业过氧化氢
GB/T 1618 工业氯酸钠
GB/T 2440 尿素
GB/T 3624 钛及钛合金无缝管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5462 工业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002.1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 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
GB/T 22789.1 塑料制品硬质聚氯乙烯板(片)材第1部分:厚度1 mm及以上板材的分类、尺寸和性能
GB 25025 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GB/T 25295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 26366 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要求
GB 27948 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27949 医疗器械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27952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27953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30689 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卫生要求
GB 38598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HG/T 3250 工业亚氯酸钠
HG/T 4516 工业硫酸氢钠
HG 20536 聚四氟乙烯衬里设备
JB/T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WS/T 10009 消毒产品检测方法
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卫监督发〔2005]33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二氧化氯浓度chlorine dioxide concentration
发生器出口溶液中单位体积所含二氧化氯的质量。注:单位为毫克每升( mg/L)。
3.2
二氧化氯产量output of chlorine dioxide
二氧化氯发生器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单位时间产生二氧化氯的质量。
注:单位为克每小时( g/h)或千克每小时( kg/h ) 。
3.3
二氧化氯纯度purity of chlorine dioxide
发生器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出口溶液中二氧化氯浓度与所有氯氧化物质浓度总和之百分比。如果发生器出口为气体,则以纯水吸收后的溶液来测定和计算纯度。
注1:计算公式为:
二氧化氯纯度
二氧化氯浓度
所有氯氧化物质浓度总和
注2:所有氯氧化物质浓度总和是指:五步碘量法测得的CIO.、Cl,、C1O,、C1O,-浓度之和,单位为毫克每升( mg/L)。
3.4
二氧化氯收率the percent yield of chlorine dioxide
一定时间内测定的二氧化氯产量与按主反应方程式计算的理论值的百分比。
注:计算公式为:
二氧化氯收率
二氧化氯产量
主反应方程式产量总和
3.5
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chlorine dioxide disinfectant generator
使用反应原料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主要产物为二氧化氯并用于消毒的设备。
注:当该设备能直接对空气、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时也称二氧化氯消毒机。
3.6
纯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pure chlorine dioxide disinfectant generator
二氧化氯纯度大于或等于90%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
3.7
二氧化氯与氯混合消毒剂发生器mixed disinfectant generator of chlorine dioxide and chlorine
以氯酸钠和盐酸为主要原料经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氯和氯气等混合消毒剂的发生装置。
4 原材料要求
4.1应根据反应原理、最终产物的纯度和用途,选用相应规格和纯度的化学原料。
4.2所用原料应符合GB/T 26366 及相应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卫生安全要求。盐酸应符合GB/T 320的要求,硫酸应符合GB/T 534的要求,氯酸钠应符合GB/T 1618的要求,亚氯酸钠应符合HG/T 3250的要求,过氧化氢应符合GB/T 1616的要求,尿素应符合GB/T 2440的要求,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要求,氯化钠应符合GB/T 5462的要求,工业硫酸氢钠应符合HG/T 4516的要求。
5.5.2 用于生活饮用水消毒时,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
5.5.3 用于物体表面消毒时,应符合GB27952的要求。
5.5.4 用于餐饮具和食品加工管道消毒时,应符合GB14930.2的要求
5.5.5 用于医疗器械消毒时,应符合GB27949的要求。
5.5.6 用于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时,应符合GB30689的要求
5.5.7用于空气消毒时,应符合GB27948的要求。
5.5.8 用于疫源地消毒时,应符合GB27953的要求。
5.5.9 用于其他对象消毒时,消毒效果应符合WS/T10009的要求。
6 消毒范围
6.1 用于水(如饮用水、游泳池水、污水等)、普通物体表面、食饮具、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瓜果蔬菜、医疗器械(含内镜)、空气、源地等的消毒处理。6.2 用于其他对象消毒时应有评价的试验依据。
7 消毒方法
7.1 消毒方式
使用投加混匀等方式对各种水体消毒;使用气溶胶喷雾、汽化或直接以二氧化氯气体的方式进行空气消毒;使用喷酒、浸泡或擦拭的方式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消毒的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应确保消毒效果,有相应的评价试验依据,或参考附录A的方法设定使用剂量。
7.2 用于水消毒的采样
7.2.1 采样方法
每次采样量应确保检测要求,按照附录B法采样检测。
7.2.2 连续运转稳定后的采样要求
发生器调试稳定后,每小时采样一次,连续采样三次进行检测,
7.3 在线监测与控制要求
7.3.1发生器配套的各控制单元应具备接收在线监测信号,实现自动连续运行,对不符合设定参数部分具有自动报警停机功能。
7.3.2发生器用于非连续工作的场合应配置二氧化氨在线监测设备或提供二氧化氯测定方法,测定方法按附录B执行。
7.4 消毒效果检验方法
7.4.1 生活饮用水消毒按照《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规定的方法7.4.2物体表面的消毒按照GB27952规定的方法。
7.4.3 餐饮具和食品加工管道的消毒按照GB14930.2规定的方法。
7.4.4医疗器械的消毒按照GB27949规定的方法。
7.4.5内镜自动清洗的消毒按照GB30689规定的方法
7.4.6空气的消毒按照GB27948规定的方法。
7.4.7疫源地的消毒按照GB27953规定的方法。
8 检验规则
8.1出厂检验
8.1.1 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由厂质量检验部门出具合格证明,方能出厂。
8.1.2 出厂检验项目和结果应符合5.3.1、5.3.2的要求。
8.1.3 每台发生器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发生器都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8.2 型式检验
8.2.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发生器的所有技术要求项目。每生产100台(年产少于100台的每年进行1次)进行1次型式检验。进行型式检验时,以每台发生器为采样单元,随机抽取不少于采样单元数 3%的样机,但最低不少于1台。
8.2.2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复验,仍不符合要求应停止生产,待查清原因后,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9 运输和贮存
9.1运输
发生器运输过程中防止碰撞和震动,发生器不应倒置,应防止日晒和雨淋
9.2贮存
发生器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场地,防止日晒和雨淋,周围无腐蚀性的气体
10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GB 38598的要求
11 注意事项
11.1 发生器以亚氯酸钠为主要原料时,亚氯酸钠属强氧化剂,性质活泼,遇碰撞或摩擦容易爆炸,贮存和运输要求严格,使用时应轻拿轻放,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
11.2 盐酸、硫酸、双氧水在采购、储存、使用时的有关规定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氧化氯对金属有腐蚀性,金属材质的物品消毒时应慎用。
11.4 发生器制备的二氧化氯消毒剂对衣物有一定漂白作用,在制备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
11.5 严格按发生器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且应戴防护手套和眼镜,做好呼吸道防护。
11.6 产品应放置在无爆炸介质、无易燃、无障碍、通风良好的场所,
12 标准的实施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在符合GB28931-2012《二氧化消毒剂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保质期)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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