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19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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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海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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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标准适用干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干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用油脂制品
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包括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2.2 食用氢化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氧化和精炼等工艺处理后制得的食品工业用原料油。
2.3 人造奶油
人造黄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及氧化、分提、酯交换油脂中的一种或几种油脂的混合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和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或不经急冷捍合而制成的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特色的可朔性或流动性的食用油脂制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规定。
3.1.2 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10146规定。
3.1.3 其他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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