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核心提示: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替代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2019-09-06发布,2020-04-01实施。
本标准与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的术语定义;
——增加了阿维拉霉素等 13 种兽药及残留限量;
——增加了阿苯达唑等 28 种兽药的残留限量;
——增加了阿莫西林等 15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
——增加了醋酸等 73 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
——修订了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等 17 种兽药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
——修订了安普霉素等 9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
——修订了阿苯达唑等 15 种兽药的残留标志物;
——修订了阿维菌素等 29 种兽药的靶组织和残留限量;
——修订了阿莫西林等 23 种兽药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蝇毒磷的残留限量;
——删除了氨丙啉等 6 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品种;
——不再收载禁止药物及化合物清单。
网站声明
1、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微生物安全与健康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2、凡本网未注明"信息来源:(微生物安全与健康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同意观点和对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3、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www.mbiosh.com
联系方式:020-87680942
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