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安全性评价检测

原创
来源:陈述
2023-07-04 00:00:00
41次浏览
分享:
收藏
核心提示:2021年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制定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

  2021年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制定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

  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广微测”) 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备案信息系统中登记在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备案号为:TY03281707,于2020年3月28日完成备案申请公示,并于2022年7月21日完成复核检测资质能力,进行新一轮公示。同时广微测作为具有热带亚热带区域特色与优势的微生物学专业科研机构,长期从事于热带亚热带特色的微生物资源、微生物与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及健康等相关基础、应用基础及公益性研究,依托研究所建成了华南应用微生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专利菌种保藏机构(国内三家之一)—广东省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国家广州化学品生态环境安全评价服务中心、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实验中心、广东省菌种保藏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微生物安全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微生物应用新技术公共实验室等。为了更充分利用科研资源,广微测现面向社会接受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安全性评价检测委托。

  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

  二、申请条件

  1、进行食品原料生产的企业或单位。

  2、进行中药材生产的企业或单位。

  3、各科研单位、高校。

  4、食品生产商等。

  三、评价服务

  1、卫生学检验检测:污染物(包括总金属、农残等)、微生物;

  2、毒理学评价检测:急性经口毒性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

  四、其他有关事项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陈工 17675631909 刘工 13724012098

  座机:020-87137537

  传真:020-87688131

  样品接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6号楼12层,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实验室

  邮政编码:510003

  网址:http://www.gddcm.com/

  E-email:chenshu@gdim.cn、liuzj@gddcm.com

  交通指引:

  地铁路线(地铁6号线黄花岗A出口,左转直走约50米)。

网站声明

1、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微生物安全与健康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2、凡本网未注明"信息来源:(微生物安全与健康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同意观点和对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3、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www.mbiosh.com

联系方式:020-87680942

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