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6月1日起,“调香白酒”不能再称为白酒

2022-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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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2年6月1日,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将正式实施。新标准相对于GB/T 15109-2008《白酒工业术语》、GB/T 17204-2008《饮料酒分类》有一重大变化,那就是调香白酒被归属于配制酒,不再属于白酒类(限新标准实施后生产的产品)。

       2022年6月1日,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将正式实施。新标准相对于GB/T 15109-2008《白酒工业术语》、GB/T 17204-2008《饮料酒分类》有一重大变化,那就是调香白酒被归属于配制酒,不再属于白酒类(限新标准实施后生产的产品)。

       首先,我们看看白酒的定义。白酒是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GB/T 15109-2021和GB/T 17204-2021)

       按发酵工艺,白酒可分为: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固态(半固态)法白酒原酒、液态法白酒原酒、固液法白酒原酒。其中:

     (1)固态法白酒

       以粮谷为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等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发酵法或半固态发酵法工艺所得的基酒,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

     (2)液态法白酒

       以粮谷为原料,采用液态发酵法工艺所得的基酒,可添加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精制加工而成的白酒。

     (3)固液法白酒

       以液态法白酒或以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为基酒,利用固态发酵酒醅或特制香醅串蒸或浸蒸,或直接与固态法白酒按一定比例调配而成,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的白酒。

       以上可以看出,只要是白酒,都不允许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例如:己酸乙酯、乳酸乙酯、乙酸乙酯、丁酸乙酯、β-苯乙醇、正丙醇、乙酸、乳酸、丁酸、己酸等)。而固态法白酒(即民间所称的纯粮酒)只能以粮谷(谷物和豆类的原粮和成品粮,例如:稻谷、小麦、玉米、高粱、青稞、大麦、豌豆等)为原料;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虽然可以使用食用酒精,但只能使用谷物酿造食用酒精,而不能使用糖蜜、薯类及其他食用农作物为原料生产的食用酒精。

       接下来我们看看配制酒和调香白酒定义。GB/T 17204-2021规定,配制酒是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等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和/或再加工制成的饮料酒。GB/T 15109-2021和GB/T 17204-2021都规定,调香白酒是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

       归纳以上内容,今年6月1日后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所有白酒都不允许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和食品添加剂。

     (2)固态法白酒只能以粮谷为原料;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虽然可以使用食用酒精,但只能使用谷物食用酿造酒精。

     (3)以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含食品用香料)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调香白酒属于配制酒,不属于白酒。(撰稿: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商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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