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工猝死 公司称是自愿加班,加班应保障身体健康
核心提示:99年女子加班猝死的话题热议不断,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女孩是属于“小时工”,多劳多得,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加班,她是“自愿加班”。
近日,99年女子加班猝死的话题热议不断,女子的丈夫表示,女孩入职两月,期间只有两天休息,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事发后,丈夫王先生希望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女孩是属于“小时工”,多劳多得,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加班,她是“自愿加班”。女孩工作地点所在的上海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如果公司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将介入处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家属反映的事情系企业强制要求,相关企业则涉嫌违法。但如果是工人自愿加班,就很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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