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病症可以食用“药食同源”吗?
没有病症可以食用“药食同源”吗?
“药食同源”在我国传统的饮食文化中,指的是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被广泛食用,发展到现在其依据的法律是2021年11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药食同源”在规定解读中是指食药物质其解释为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食药物质除了安全性评价证明其安全之外,还要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决定的精神,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其安全性评价程序和要求,是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扩增或调整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同时应提供具有传统食用历史的证明、食用安全性评价资料等材料。再由国家技术机构对地方扩增或调整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结合各方意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等提出综合审评意见和建议。

“药食同源”的目录名单是动态管理,由各地方对新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报告发现的不良反应等信息。
如何科学看待“药食同源”呢??这些既是药物又是食品的物品常具有补益作用,在没有病症的时候,可以根据中医学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为基础以及个人体质科学严谨的搭配食用,从而起到养生调理的保健作用。
从国家发布的名单可以看出,我们日常经常吃和喝的很多食材,都属于药食同源物质,比如常用来作为生食的山楂、桑椹、红枣,蒸煮食用的山药、百合、赤小豆、薏苡仁(薏米),泡水饮用的枸杞子、陈皮、菊花、桑叶,甚至调味料用的姜、八角茴香,都属于药食同源物质。随着科学的发展,现代的食品加工工业将传统中医医学理论与现代医学营养学相结合,把传统的食疗配方用现代的食品加工工艺以普通食品为载体,生产出一些可以调节身体亚健康状态的营养食品,例如杭白菊茶、青柑陈皮茶等。
但是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目前没有获得保健食品的“蓝帽子”的食品即使使用了“药食同源”食材的食品也不能标识和宣称任何的功能,也不能明确说明适宜的人群。消费者在选购时应多一分小心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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