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十四种新污染物纳入重点管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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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陈维
2023-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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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由中国生态环境部牵头更新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试行。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清单提出的14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如下表:

序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备注说明
1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PFOS类)1—9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一旦进入环境不易降解,即使是极低浓度也可能造成较大的环境风险。
2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1 (PFOA类)
3十溴二苯醚
4短链氯化石蜡
5六氯丁二烯
6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7三氯杀螨醇
8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
9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
10二氯甲烷10—11是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需实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
11三氯甲烷
12壬基酚12是近期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
13抗生素13是国内外高关注的抗生素类物质
14已淘汰类(包括六秀环十二烷、氯丹、灭蚁灵、六氯苯、滴滴涕、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多氯联苯共10种已淘汰类新污染物)14是我国已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为支持《清单》实施,目前,少数POP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已发布行业监测标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标准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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