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毒理学试验】之 眼刺激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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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丘明泉
2024-08-15 1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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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什么是眼刺激试验?作为毒理试验的主要评价方法,它肩负着怎样的使命?带着这些疑惑,我们一起走进毒理课堂,对它进行全方位的了解。

眼刺激试验也叫眼原发性刺激试验(eye primaryirritationtest),是指外源性物质直接作用于眼睛前表面出现的可逆性炎性变化或不可逆性组织损伤。因 Draize 等人于1959年首次描述其评价方法,故此后又称 Draize 试验。眼刺激试验包括单次和多次眼刺激试验。试验的观察终点为眼刺激和眼腐蚀,通过肉眼或手提式裂隙灯检查眼的反应,根据结膜(发红、球结膜水肿和分泌物)、角膜(混浊程度和范围)和虹膜(充血、肿胀和角膜周围充血)的反应按规定分级标准进行评分。

那么作为主要的毒理评价方法,它肩负着怎样的使命?作为毒理学评价中的重要一份子,它位于第一阶段,与急性毒性试验和黏膜刺激试验同列,是真正意义的“急先锋”。眼是视觉器官,直接与外界环境接触,是化学物质进入机体的重要入口之一,也是发生眼部疾病的主要部位。因此对相关产品进行眼刺激试验是极具毒理学意义。由于眼的结构和功能复杂,当眼受到药物或化学物质作用时,其反应类型和方试也是复杂的。因而需要不同实验动物进行检测。据相关研究报道,在现有的若干类型检测法中,白色兔常用来检查眼科药物和可能与眼暴露的其他化学物质对眼的刺激性。大鼠、家兔、猫、狗、猴和猪被用来研究对晶状体、视网和视神经的作用。随着检测技术的更新迭代,同时出于对动物福利的关注,现在已对Draize 试验进行了多次改良,甚至发展出了许多体外试验,包括使用来自游离角膜和尿囊绒膜的细胞。相信不久的未来,眼刺激试验将一种更好的形式服务于人民群众,为毒理学事业添砖加瓦。

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于1999年通过CMA,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第三方实验室地位。2004年通过CNAS认可,检测数据可获得国际互认,成为可为社会提供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的公证数据的合法检测机构,具有法律效力。实验室具备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实验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资质,如动物毒性试验有急性经口毒性试验、28 天经口毒性试验等;遗传毒性试验有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等;也可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制定专业的实验方案并进行实验。本机构还将陆续更新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资质,进行更为全面的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坚持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客观准确。

文章知识来源:《毒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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