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将于2023年5月11日正式实施。
类别标准 | 国家标准 |
颁布日期 | 2023-01-14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实施日期 | 2023-05-11 |
颁发部门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1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将于2023年5月11日正式实施。届时,新标准GB 2763.1-2022将作为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补配套使用。
那么,GB 2763.1-2022到底新增和修订了哪些内容?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GB 2763.1-2022除前言外,主体部分依然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索引五大部分组成。
一、范围
1、GB 2763.1-2022规定了食品中112种农药共290项最大残留限量。
2、GB 2763-2021 规定的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附录A)适用于GB 2763.1-2022,而且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GB 2763-2021 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GB 2763.1-2022不同时,以GB 2763.1-2022为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2763.1-2022规范性引用文件共涉及37个检测方法;与GB 2763-2021相比较,新增以下9个检测方法:GB23200.121;GB23200.118;GB23200.119;GB 23200.51;SN/T 5221;SN/T 3862;SN/T 2917;YC/T 218;SN/T 4891。
三、术语与定义
这部分内容与GB 2763-2021相比较,删除了再残留限量定义。从GB 2763-2021开始技术要求中便不再体现再残留限量,即再残留限量统一改为最大残留限量,所以术语与定义中不用再保留此名称的定义。
四、技术要求
该部分是GB 2763.1-2022的重点部分。其中每种农药的技术要求均由主要用途、ADI值、残留物、最大残留限量表、检测方法构成,主要新增和修订内容如下:
GB 2763.1-2022规定了112种农药290项最大残留限量。
1、其中22种为新农药项目,新标准规定了22种农药中51 项最大残留量限量。
2、其中90种为原GB 2763-2021已有的农药项目,新标准对这90种农药项目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新增和修订。其中新增201项最大残留量限量,修订38项最大残留量限量。
五、小结
相比GB 2763-2021,新标准GB 2763.1-2022表述更为清晰准确,特别是突出了产品干、鲜的准确表述,让检测判定时更清晰,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判定依据。
但仍存在一点不足:部分项目指定的检测方法中无此项目。如新标准GB 2763.1-2022水果中乙螨唑指定的检测方法GB/T 20769却无此项目。